政府一方要求讓《禁蒙面法》繼續有效直至上訴至終審法院有上訴結果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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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本周一裁定現行的《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案件今午5時在高等法院就解决方法及訟費作聆訊,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要求法庭臨時暫緩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决定,讓《禁蒙面法》繼續有效直至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有上訴結果為止,以防香港市民收取錯誤訊息誤以爲「蒙面無罪」,反會鼓勵民眾繼續在蒙面時無法無天地犯案。
余若海。(資料圖片)
代表政府一方的余若海資深大律師指,警方至今所檢獲示威者所使用的汽油彈多不勝數,情況令人感到恐懼,亦對香港市民的生命造成威脅,相對現時香港確實面對「危害公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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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海稱如法庭正式宣布《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並立即否決《禁蒙面法》,會變相鼓勵民眾蒙面參與示威或暴力事件,蒙面民眾更會錯覺他們蒙面時便能逃避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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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