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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金融機構不願聘港人 《金融時報》:憂請「非法活動」人士影響客戶關係

政事

部分金融機構不願聘港人 《金融時報》:憂請「非法活動」人士影響客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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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金融機構不願聘港人 《金融時報》:憂請「非法活動」人士影響客戶關係

2019年12月04日 08:49 最後更新:08:50

有律師行內地合夥人坦言會避免聘請曾參與暴力示威的人。

反修例風波持續近半年,英國《金融時報》昨日報道,有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金融機構的高層人士均表示不願意僱用港人,擔心若聘用了曾參與被港府視作「非法活動」的人士,會影響公司與內地客戶的關係。

報道指,有機構的高層人士擔心若聘用了曾參與被港府視作「非法活動」的人士,會影響公司與內地客戶的關係。資料圖片

報道指,有機構的高層人士擔心若聘用了曾參與被港府視作「非法活動」的人士,會影響公司與內地客戶的關係。資料圖片

一名國際律師行香港辦公室的內地合夥人向該報表示,會避免聘請曾參與暴力示威的人:「我會問他們是否曾參與暴力,因為我不認同暴力,這不是法治。」

報道亦提到,有3家總部位於香港的全球對沖基金的經理都表示,公司不明文規定不再聘用香港人。

全球對沖基金的經理都表示,公司不明文規定不再聘用香港人。資料圖片

全球對沖基金的經理都表示,公司不明文規定不再聘用香港人。資料圖片

《金融時報》又報道,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前首席經濟師羅家聰今年10月辭職。他在離職後首次接受國際傳媒訪問,指連月示威以來,香港及內地員工分歧加劇,為其離職埋下伏綫,其中管理層對他曾於電台節目稱03年沙士對香港經濟打擊大於近月示威尤其不滿,因為言論違背公司立場。羅家聰形容:「他們認為由香港人代表中資銀行發言並不適合。」《金融時報》曾向交通銀行查詢,但銀行拒絕評論。

有律師行合夥人指會避免聘請曾參與暴力示威的人:「我會問他們是否曾參與暴力,因為我不認同暴力,這不是法治。」資料圖片

有律師行合夥人指會避免聘請曾參與暴力示威的人:「我會問他們是否曾參與暴力,因為我不認同暴力,這不是法治。」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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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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