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譴責示威者罔顧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
警方指,今日下午約3時半,有示威者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破壞店鋪,並以雜物堵塞商場出入口及樓梯。針對以上違法行為,警方進入商場執法。警方其後撤離,在撤離期間,有人於沙田港鐵站A出口外的巴士總站投擲煙霧餅,有可能造成混亂。
警方指出,巴士總站一帶當時有大批市民等候巴士,在人多地方投擲煙霧餅製造混亂,或造成公眾恐慌,是極為危險及不負責任的行為。警方譴責示威者罔顧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並警告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離開相關地點。
政事
警方譴責示威者罔顧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
警方指,今日下午約3時半,有示威者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破壞店鋪,並以雜物堵塞商場出入口及樓梯。針對以上違法行為,警方進入商場執法。警方其後撤離,在撤離期間,有人於沙田港鐵站A出口外的巴士總站投擲煙霧餅,有可能造成混亂。
警方指出,巴士總站一帶當時有大批市民等候巴士,在人多地方投擲煙霧餅製造混亂,或造成公眾恐慌,是極為危險及不負責任的行為。警方譴責示威者罔顧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並警告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離開相關地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