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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衝突5中大生被控4罪 獲減少報到次數  

政事

中大「二號橋」衝突5中大生被控4罪 獲減少報到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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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二號橋」衝突5中大生被控4罪 獲減少報到次數  

2020年01月08日 16:49 最後更新:17:07

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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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香港民間發起全港三罷示威活動,警方與示威者在中文大學「二號橋」爆發嚴重衝突事件,4男1女中大生被捕,各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等4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5被告以新學期新上課時間等為由,獲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亦獲延遲宵禁令生效時間至午夜12時,惟首被告新年外遊離港申請被拒。

中大「二號橋」當日爆發激烈衝突。

中大「二號橋」當日爆發激烈衝突。

控方透露警方已取得搜查令檢取被告手機作調查,另要比對涉案的工具及指模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以待警方再作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由於控罪嚴重,控方反對被告更改保釋條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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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劉晉旭、符凱晴、高梓斌、陳歷釋及許貽顓 (介乎18至21歲)分別以學業及兼職工作為由,減少到警署報到時間,及新增中大宿舍的住址;同時提出擴大宵禁令的逗留地點為整個中文大學,署理主任裁判官聞言則表示此舉難以執行宵禁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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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5人均准減少報到次數,由每周2至4次改為每周一次;宵禁亦准延至午夜12時起生效,被告若有變更留宿地址需於3小時前通知警方,但拒絕擴大宵禁令範圍及劉的離港申請。就辯方大律師笑言現時難以聯絡警方以申報當日住址,高官表示被告與警方自行商討聯絡方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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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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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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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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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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