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警申庭上匿名被拒。
18歲中六男學生許添力涉嫌以鎅刀割傷警員頸部被起訴,控方早前要求在起訴書上删去受傷的軍裝警員的姓名,何俊堯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匿名令沒有必要性,與現有的臨時禁制令限制範圍重疊,而且限制司法公義,故駁回申請。辯方提出訟費申請,今天下午處理。控方亦修改控罪,補回事主姓名和起訴男學生一項企圖謀殺罪,案件3月2日再訊。
裁判官在判詞中指出,控方沒有證據顯示受傷警員是一名「受驚」的證人,而且高院去年已頒下禁制令限制市民網上公開警務人員和家屬的個人資料,更何況事主的個人資料早已在網上公開平台上被披露。即使他的姓名沒有被隱瞞,也不會加劇目前他被起底的情況,故現在才申請匿名令可謂「多餘」。
案件首次提堂後,受傷警員曾接受警方內部採訪,雖然沒有露面,但也反映他不介意高調受訪,現時卻申請隱藏自己姓名。裁判官認為警員做法矛盾。
18歲被告許添力原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修訂控罪後現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和一項交替的蓄意傷人罪,涉嫌去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近A1出口天橋,企圖謀殺或蓄意傷害軍裝警員梁兆祥。案件將押後至3月2日再訊,以安排交付程序轉介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