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遭冒認身分借按揭 業主與財務公司達協議獲判勝訴

社會事

遭冒認身分借按揭 業主與財務公司達協議獲判勝訴
社會事

社會事

遭冒認身分借按揭 業主與財務公司達協議獲判勝訴

2020年03月19日 17:55 最後更新:18:24

業主兼得訟費~

港島天后金龍臺乘龍閣一業主2016年遭財務公司追債,赫然發現有人冒充其身分按揭借貸約540多萬元,業主事後報警求助,惟財務公司拒絕廢除有關按揭文件登記。業主指控財務公司疏忽,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廢除文件及索償;財務公司則反控律師樓在處理借貸手續時有所疏忽。高院今頒下判辭,透露業主較早已與財務公司達成協議,獲判勝訴兼得訟費;而財務公司與律師樓的訴訟,財務公司亦被裁定敗訴。

原告Yip Kin Kwan Kenneth(音譯:葉健君),被告為富盈財務有限公司,第三方與訟團體則為周啟邦律師事務所。

原告與被告於案件開審之時已達成協議,原告即獲判勝數兼得訟費,而判辭提到,原告被人冒充身分借錢,被告公司在本案上根本無弄抗辯之處,但卻不合理地將訴訟延至4年之久,被判須支付懲罰性訟費。

判辭指,律師樓的服務範圍不包括核實借貸者身份,財務公司是否決定批出貸款,屬其所要承擔的商業風險,而非律師樓的責任,因此裁定財務公司敗訴,並需支付訟費。

法庭記者:陳楚琨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