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4月22日審理
11月10日多區發生衝突,一名消防員涉在旺角攜有汽油彈,鐵筆、刀等用具,他自首次提堂還柙至今,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改控罪獲批,消防員今再作保釋申請,裁判官聽取陳辭後拒絕被告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4月22日,屆時將另外兩案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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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消防員方志雄原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控方今新增及修訂4罪,被告現面對管有物品損壞他人財物罪,即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錘;抗拒警務人員即警長X正當執行職務;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把刀及在旺角彌敦道及山東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共4罪。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