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理大生涉攜摺刀等 僱主:當晚7人吃飯後遭查只有被告被捕

政事

理大生涉攜摺刀等 僱主:當晚7人吃飯後遭查只有被告被捕
政事

政事

理大生涉攜摺刀等 僱主:當晚7人吃飯後遭查只有被告被捕

2020年06月05日 17:44 最後更新:17:55

辯方爭議他當晚並非參與示威,而是與同事晚膳後被搜身

19歲理大男學生去年12月初在旺角遭警方截查,在其腰包和背包內分別搜出摺刀、卡片刀、筆型玻璃爆破器等物品,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2罪,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傳召被告僱主、與同事晚膳的餐廳老闆出庭作供。僱主稱他們同事一行7人均被截查搜身,沒有警察懷疑他們非法集會、行為不檢、喧嘩等,隨即獲放行,只有被告被捕。案件於下周三續審。

證人胡鎮輝(左);證人蘇淳淮(右)。

證人胡鎮輝(左);證人蘇淳淮(右)。

被告陳靖鋒涉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好望角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下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疊刀和一張卡片刀;同日同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對護指關節手套和一支筆形玻璃爆破器。辯方透露為兼職運輸工人,爭議他當晚並非參與示威,而是與同事晚膳後被搜身。

餐廳店東胡鎮輝作供,辯方同時播放店內閉路電視片段,片中顯示被告一行人約8時許進店,10時半左右離開,同時亦有展示被告與同事在餐廳用餐的收據。盤問時,胡表示不知道當日為「三罷」,但控方指出,店內牆上有不少標語。胡稱該些為香港加油的字句,不同意控方所指,是邀請示威者參加活動的字句,可理解為和平地去參加活動。

被告僱主蘇淳淮則稱,案發當日首次見到被告,當晚與被告等一共7人,到旺角兆萬中心一間放題餐廳晚膳。離開時沿西洋菜車街到山東街交界,他指沿路沒有為意多人聚集。該時各人打算各自歸家,未曾叫囂,後被警員截查搜身,他於搜身後獲放行,亦有以手提電話拍攝現場片段。辯方播放其所拍攝片段,他確認兒子及被告遭截查時沒有戴上口罩。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