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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棟判即時監禁1年 邵家臻指裁決及刑期明顯不成比例

政事

劉家棟判即時監禁1年 邵家臻指裁決及刑期明顯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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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棟判即時監禁1年 邵家臻指裁決及刑期明顯不成比例

2020年06月17日 23:50 最後更新:23:50

邵家臻表示會全力支援劉家棟和其家人

去年7月27日「光復元朗」行動中,涉嫌阻礙警方防線推進的「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經審訊後今於粉嶺法院裁決,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裁定被告罪成,判即時監禁1年。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質疑蘇文隆的審案標準不一,並指裁決及刑期均明顯是不成比例。

邵家臻表示,社福界事前沒有預料劉家棟會被判入獄,並質疑蘇文隆的審案標準不一,並提及蘇文隆去年處理休班警藏冰毒案時,僅判該警員罰款及感化18個月,質疑其判決有政治偏向。他又指,自己去年因佔中案入獄,亦不會譴責判決或認為法治已死,但指在反修例事件後,令他不質疑法官質素並有既有立場。他亦指,會全力支援劉家棟和其家人。

邵家臻FB圖片

邵家臻FB圖片

邵家臻其後亦發聲明補充指,劉家棟沒有暴力行為或犯事紀錄,卻被法庭「重判」,認為對香港市民和對社工而言均是一個極壞的先例,並指法官的裁決及刑期均明顯是不成比例,又指除被告自己受傷外,並沒有令任何警務人員受傷。他又指,此判決對以不同形式參與反修例活動和履行專業責任的社工極為不利。

另外,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則指,劉家棟有正當職業,亦沒有重犯,並指案發當時是履行社工職務,認為判其入監1年是不合比例,並指社工角色不容置疑,認為司法制度及法庭應妥善處理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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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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