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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質疑特首委任不需採終院首席法官意見

政事

郭榮鏗質疑特首委任不需採終院首席法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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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質疑特首委任不需採終院首席法官意見

2020年07月02日 17:18 最後更新:18:23

條例只列明特首指定法官前可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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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聲明指,《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及相關的法庭運作必須符合《基本法》,即指定法官只能包括根據《基本法》任命、來自司法機構的現任法官。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馬道立的聲明沒有提到,《港區國安法》只列明特首在委任指定法官前可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沒有規定特首必須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法官。他質疑,若有特首可選擇不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首席法官的建議不獲國安委員會或特首同意,會出現甚麼情況,「最終係咪行政長官可以委任一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同意的法官處理案件?」

郭榮鏗質疑是否可委任一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同意的人選。資料圖片

郭榮鏗質疑是否可委任一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同意的人選。資料圖片

他又提到,條文列明指定法官任期僅一年,但複雜的刑事案件動輒用上逾一年時間審議,質疑是否在案件審議期間換法官。他指,《港區國安法》條文非常不清晰,建制派人士對條文有不同詮釋,正反映法治敗壞的原因,「法治原中一個好重要嘅原則,要清楚話俾大家聽,有啲咩犯法,有啲咩唔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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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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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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