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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中英版本條文有出入 英文版新增「大學」一字

政事

國安法中英版本條文有出入 英文版新增「大學」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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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中英版本條文有出入 英文版新增「大學」一字

2020年07月05日 15:25 最後更新:07月06日 11:14

鄭若驊指香港國安法是以中文為主體的一份文件。

《香港國安法》6月30日深夜刊憲生效,惟事隔3日後,英文譯本才在上周五刊登,惟中、英文版部分字眼有出入,條文第2章第9條和第10條,分別列明須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的機構,和展開國家安全教育的媒介,兩項條文的英文版均比中文版多了「universities」(大學)一字。

《國安法》條文中英字眼有不同之處。

《國安法》條文中英字眼有不同之處。

前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陳婉瑩在社交網站發文,指第2章「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責」的第9條中,列明特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國安法》英文條文新增「大學」。 資料圖片

《國安法》英文條文新增「大學」。 資料圖片

惟英文譯本「including those relating to schools, universities, social organisations, the media, and the internet」中,卻在「schools」(學校)後面,新增了「universities」(大學)一詞,與中文版有出入。

《國安法》條文中英字眼有不同之處。

《國安法》條文中英字眼有不同之處。

同一項章節的第10條,亦列明特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英文版同樣增加了「universities」一詞。

鄭若驊指,香港國安法法定語文當然是以中文為主體的一份文件。資料圖片

鄭若驊指,香港國安法法定語文當然是以中文為主體的一份文件。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解釋,《香港國安法》是一個全國性法律,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所以法定語文當然是以中文為主體的一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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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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