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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前經理外判服務收賄7千元 判囚7周

社會事

物流公司前經理外判服務收賄7千元 判囚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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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前經理外判服務收賄7千元 判囚7周

2020年07月22日 16:54 最後更新:16:55

裁判官判刑時稱,案件涉及剝削外判工人。

一名物流公司前經理在外判貨品標籤工作時,收受非法回佣共7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7星期。被告亦被暫委裁判官布喜后頒令須向兆德企業歸還7千元,即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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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劍偉,47歲,兆德企業有限公司(兆德企業)前倉務經理,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稱,案件涉及剝削外判工人,而相關的賄賂罪行性質嚴重。法院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以向公眾傳遞正確信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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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兆德企業的倉務經理。兆德企業於2017年10月初決定外判其貨品標籤工作予兩姊妹,二人當時在被告監督下任職兼職倉務員。被告獲委派與該兩姊妹商議服務費金額,於該年10月中至12月中期間,該兩姊妹獲外判兩項總值逾9萬4千元的標籤工作。被告提出索取要求後,從該名妹妹接受非法回佣共7千元。

2人其後向兆德企業管理層投訴被告索賄。該公司確認從來沒有要求被告向2人索取任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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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館前高層涉索賄加控貪污 轉介區院月底提訊

2024年02月08日 16:12 最後更新:16:56

一間報館的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索賄及貪污,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涉向下屬索賄,當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下屬收賄約88,000元,繼早前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後,再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與另外3項控罪一併提訊。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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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5項控罪分別指,43歲被告胡桁誌涉於2020至2022年期間,分別從銷售代表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以協助兩人取得活動贊助。被告早前被控的3項控罪,分別指他涉嫌串謀李國維,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分別承認5項行賄罪,李國維另外承認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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