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院推翻裁判官手令。
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5人因去年涉嫌參與多場未經批准集結,今年6月被警方透過法庭手令搜查各人手機所有數碼內容。他們不滿手令調查範圍含糊,而且法庭沒有讓他們反駁手令的機會,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院推翻裁判官手令。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審結,法官押後裁決。
何俊仁和楊森。
代表5名申請人李柱銘、何俊仁、單仲偕、區諾軒和楊森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質疑有關手令允許搜查申請人手機內「所有數碼資料」,範圍無邊無際;如果以「搜屋」作比擬,本手令猶如允許執法人員清空單位內每一項物品;手令沒有就搜查日期,位置等訂明範圍。彭耀鴻表示,倘若警方要針對個別幾場集結蒐證,大可以在手令上劃上日期的範圍。
至於有時候部分資料並非明顯地與案件有關,然而針對搜屋的手令,法官同意,警方以可能未來需要該資料為理由,去同時搜查跟指控不相干的內容,是不合理的。但法官稱在可行性而言,又如何沒收「一部分手機」?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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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