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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胸腔液未驗出哥羅芳等 化驗師:不排除或因腐化流失

政事

陳彥霖胸腔液未驗出哥羅芳等 化驗師:不排除或因腐化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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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胸腔液未驗出哥羅芳等 化驗師:不排除或因腐化流失

2020年09月07日 12:05 最後更新:12:06

陳母今缺席研訊及結案陳詞。

陳彥霖死因研訊步入尾聲,研訊主任今重召政府化驗所化驗師補充及解釋毒理報告,他表示在屍體中均沒有檢驗出哥羅芳及大麻等藥毒物,惟強調結果呈陰性不等於哥羅芳不曾被使用,有可能隨屍體腐化而流失。陳母今缺席研訊及結案陳詞,死因裁判官將於本周五開始引導陪審團。

政府化驗師康祐軒。

政府化驗師康祐軒。

政府化驗師康祐軒於上周四為本案撰寫補充毒理報告,當中詳細列出以彥霖屍體的胸腔液、膀胱沖水液及肝臟樣本作化驗時所牽涉的藥毒,常見的濫用藥物包括但不限於安非他命、冰毒、搖頭丸、俗稱K仔的氯胺酮、海洛英、可卡因、嗎啡、大麻及勞拉西泮;而常見藥物及毒物則涵蓋傷風感冒、消炎、止痛、心臟科、麻醉、鎮靜、安眠、抗抑鬱及抗癲癇等精神科藥物;以胸腔液化驗哥羅芳氣體。是次測試中並無任何毒理發現。

被問到為何僅以胸腔液化驗哥羅芳時,康解釋一般化驗氣體時會選用血液、肺及腦組織,但彥霖屍體抽取不到血液,故只能選擇與血液類近的胸腔液,康表示如彥霖曾吸入哥羅芳,理應會化驗到,但強調檢測不出不代表它不曾被使用,因為哥羅芳較易流失,被屍體腐化所影響亦不足為奇。康又指,除哥羅芳外,亦曾化驗氯胺酮及俗稱「十字架」的氟硝安定此類迷暈藥,但沒有任何發現。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及,如吸入的哥羅芳份量足以致命,是否能驗出,康表示同意。高官追問,使用哥羅芳迷暈時需視乎份量,抑或是人的情況,康將答案直指後者,稱若份量較少或屍體腐化嚴重,或有機會檢測不出。

應研訊主任的提問,康表示如果死者生前1至兩天曾服食笨二氮平此類的精神藥物,理應不受死亡限制,可被檢測出來。而大麻中的四氫大麻經身體代謝後會產化四氫大麻酚,兩者半衰期分期為1至2天及約3天,故死者在死前5天內吸食,化驗結果會呈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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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上訴得直頒令開死因聆訊 家屬:真相要大白還死者公道

2023年07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4:55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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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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