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律師,國保要求他不要接受傳媒訪問。
12名上月被捕的港人偷渡客,正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據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透露,今日(11日)接到鄭州市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人員的警告,指不能接辦這宗案件,否則或會嚴重影響其執業生涯。
被捕者除李宇軒外,其餘11人包括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等。資料圖片
律師還指,國保同時要求他不要接受傳媒訪問。律師引述對方形容案件相當敏感,涉及《香港國安法》。另一位受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則指,他再次被四川司法局約談。
12名上月被捕的港人偷渡客,正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網圖
被捕的12名港人,包括涉嫌協助「我要攬炒」組織呼籲國際制裁中港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李宇軒,和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被通緝的女子喬映瑜。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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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