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業界生意大受影響。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未止,再現不明源頭個案,近日有染疫者曾光顧酒吧。業界憂慮政府會再收緊防疫措施,籲酒吧簽署《抗疫承諾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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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持牌酒吧會所聯會創會會長梁立仁在電台節目表示,業界生意已大受影響,酒吧近日雖恢復營業,但只可營業至午夜12時,每枱最多坐2人,對生意有影響。他強調,業界會做足防疫措施,並呼籲更多酒吧簽署《抗疫承諾約章》,以恢復政府及市民信心。
酒吧業憂港府再收緊防疫措施。 資料圖片
另外,尖沙咀柯士甸道酒吧凌晨發生謀殺及傷人案,據指,事件由於職員按「禁堂食令」要求顧客離開,引致雙方爭執,繼而釀成流血打鬥。梁立仁回應指,一般酒吧客人都很合作,如果職員勸他們在午夜12時後離開,客人都會遵從。他認為,政府修訂規例,政府修訂規例,列明除酒吧負責人外,違例顧客同樣可被票控,具有作用。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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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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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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