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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漢大聲公揚言「殺警」 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政事

退休漢大聲公揚言「殺警」 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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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漢大聲公揚言「殺警」 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2020年10月07日 14:26 最後更新:14:30

案件今午續審。

民間集會團體於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期間有人群自發走向金鐘,部份聚集在地鐵站內。六旬退休漢當日在站外以大聲公揚言「要殺晒香港警察」,他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何兆麟(左)及警長李泰萊(右)。

何兆麟(左)及警長李泰萊(右)。

被告何兆麟(63歲)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港鐵金鐘站D出口外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事發時奉命到金鐘站一帶執勤的警長李泰萊供稱,當日下午約5時,他與同袍到添美街設立防線時,留意到被告在B出口外用大聲公講粗口及多次聲稱「要殺晒香港警察」,又有人在旁叫囂附和。眾人情緒激動,但持續約10分鐘後便自行散去。

庭上播放的新聞片段顯示,事發現場有男聲大聲說:「要殺晒香港警察,佢哋無一個係無辜」「政府用武力鎮壓,所以我哋堵路、打中國銀行係有根有據」「今日嘅局面係政府一手造成」等,又有女聲接著說:「好啊!死黑警」「黑警死全家」等。

李警長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被告發言期間,並沒有人嘗試衝出馬路、衝撃警方、堵路、刑毁或傷害他人;警方亦不曾展示藍旗或動用過他們的槍械裝備。

案件今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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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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