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承諾不會再犯。
去年11月2日維園選舉集會,晚上灣仔區爆發衝突,一名18歲中五學生危瑛揚在銅鑼灣管有一個鎚仔和9枚彈頭和彈殼,他今承認出於好奇而干犯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共兩罪。法官將索取學生的感化,社會服務令,教導所,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報告後11月2日量刑,被告還柙候懲。
去年11月2日維園選舉集會後,多區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危瑛揚透過律師求情指,他只是一時衝動出於好奇而撿起用過的彈頭,他並沒有意圖去傷害任何人,事後對家人和學校感到羞愧,並承諾不會再犯。
另外,20歲無業男林嘉浩涉今年元旦日參與遊行期間,在灣仔被搜出一個點火器而被起訴。控方指沒有直接證據指控他有破壞財物的意圖,今撤銷起訴他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罪,法庭下令他自簽守行為24月。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