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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巡多區餐飲處所 5負責人遭檢控

社會事

食環署巡多區餐飲處所 5負責人遭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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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巡多區餐飲處所 5負責人遭檢控

2020年11月29日 14:40 最後更新:14:58

作出28次口頭警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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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與警方昨晚採取聯合行動,加強巡查葵青區九華徑及黃大仙區毓華里的餐飲處所,也在11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時分加強巡查元朗市中心的餐飲處所,並提醒有關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防疾規例,市民在光顧餐飲處所時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指示中有關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

5名負責人涉嫌違反《規例》被檢控。資料圖片

5名負責人涉嫌違反《規例》被檢控。資料圖片

行動期間,食環署與警方共巡查51間餐飲處所,作出28次口頭警告,食環署並向5名涉嫌違反《規例》中有關處所內每枱人數限制、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等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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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食環署在黃大仙毓華里向2名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於街上貯存用以配製食物的食具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的人士展開檢控程序,並在元朗市中心向15名違反有關羣組聚集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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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葵青區九華徑,食環署向2名無牌經營食物業而觸犯《食物業規例》的燒烤場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除拘捕有關負責人外,也檢走約97公斤燒烤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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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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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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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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