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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藏噴漆鎅刀判囚4周 官:開審至今仍無悔意

政事

無業男藏噴漆鎅刀判囚4周 官:開審至今仍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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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藏噴漆鎅刀判囚4周 官:開審至今仍無悔意

2020年11月30日 17:00 最後更新:17:13

盧從開審至今,即便早前面對感化官時仍不承認控罪。

港鐵鑽石山站設施於9月1日遭多名黑衣人破壞,警方後在附近截查一名22歲無業男子,搜出噴漆、剪刀及鎅刀等物品,將其拘捕。經審訊後,男子被裁定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成,今於九龍城法院判刑。葉啓亮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由案件開審至今仍無悔意,拒絕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判被告監禁4星期。

無業男藏噴漆鎅刀判囚4周。資料圖片

無業男藏噴漆鎅刀判囚4周。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盧栢軒的勞教中心報告顯示盧的耐力差,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後呈上多封求情信,稱盧對音樂有非常高的熱誠,欲以音樂為終身事業,他亦經常到社區中心無酬表演音樂,可見其願為社會服務。並稱盧經過此次審訊後,願意承諾以後不會再有涉及灰色地帶的行為,其重犯傾向亦低,故希望法庭能為盧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惟葉官稱,被告是否有悔意為判處社會服務令的重要因素。而盧從開審至今,即便早前面對感化官時仍不承認控罪,可見其無悔意,遂拒絕為盧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判其監禁4星期。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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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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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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