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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運輸工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罪成 判入更新中心

政事

20歲運輸工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罪成 判入更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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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運輸工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罪成 判入更新中心

2020年12月02日 16:08 最後更新:16:09

裁判官希望被告能在此期間努力裝備自己。

20歲運輸工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德街近唐明街公園小巷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噴漆。

觀塘法院

觀塘法院

早前經審訊後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罪成。梁少玲裁判官今在觀塘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年紀尚輕,認為判其坐監的更新作用不大,終判他進入更新中心,並希望他能在此期間努力裝備自己。

梁官判刑時指,此案件有一定的嚴重性,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使用該些物品。但這些物品一旦使用將會傷害到他人及損壞他人財物,故判刑須具阻嚇性,拘禁式刑罰無可避免。惟念在被告年輕,家庭背景良好,且已被台灣的大學收錄,終判其進入更新中心,望他能藉以提升自己。

代表被告李健禧的陳芊仲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自幼乖巧文靜, 懂得自我約束及規劃人生,絕非壞學生。被告早前亦已獲台灣的大學取錄,原定明年2月開學,但明白現已不能如期開學。但仍希望能早一點重新開始,以知識裝備自己,將來能以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故希望法庭能考慮判被告進入以學習為主的更新中心,讓他能在刑期內學習更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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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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