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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層人員詐騙德國產品進口商61萬 罪成候判

社會事

3高層人員詐騙德國產品進口商61萬 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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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層人員詐騙德國產品進口商61萬 罪成候判

2020年12月30日 17:32 最後更新:17:34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罪行。

3名德國電子產品進口商附屬公司前高層人員,在採購及檢測電視產品,以及申領其他開支時詐騙該進口商61萬港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3名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朱敬修(51歲),華遠遠東有限公司(華遠)前常務董事;及蕭敬林(57歲),華遠前助理總經理;同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即2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一項串謀捏改帳目,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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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修及鄺國安(42歲),華遠前助理採購經理,亦同被裁定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名成立。而朱敬修另被裁定一項相類罪名成立。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0日求情及判刑。朱敬修及蕭敬林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鄺國安則獲准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有關罪行發生於09年6月至13年10月期間。

案情透露,華遠案發時是德國電子產品進口商Schmid Electronics GmbH (SEG)的附屬公司及其在遠東地區的採購辦公室。朱敬修、蕭敬林及鄺國安分別擔任華遠的常務董事、助理總經理及助理採購經理。

SEG一般會向華遠發出訂單,並按朱敬修的建議尋找合適的內地生產商製造影音產品。華遠之後會發訂單給生產商、安排產品測試、付款予生產商,以及安排將有關產品運予SEG在歐洲的客戶。

案情透露,SEG於2012年3月至5月期間接獲客戶4張訂單,並委派華遠尋找內地生產商製造多款電視機及零件。

朱敬修及蕭敬林與一名華遠時任會計經理串謀向SEG訛稱,已聘用一間SEG認識的內地生產商製造該等產品,並誘使SEG向華遠支付共約120萬美元(約930萬港元)。事實上,朱敬修及蕭敬林私下聘用了另一間內地生產商以較低價格生產該等產品,並將上述貨款總額誇大了約3.4萬美元(逾26萬港元)。

為了在華遠會計紀錄中記帳,朱敬修及蕭敬林與上述會計經理串謀捏改多張華遠發出的購貨訂單,令訂單顯示該等電視機及零件看來是由蕭敬林擁有的科建發展有限公司(科建)供應。

案情又透露,華遠一直按SEG的指示,在產品運往歐洲前聘用一間特定的實驗室為產品進行電磁兼容性測試。蕭敬林於2010年2月成立捷佳科技有公司(捷佳)後,朱敬修及蕭敬林與該名華遠會計經理串謀向SEG訛稱,捷佳會以較低廉的價格提供該實驗室的測試報告。

SEG因而被誘使就43份看來由捷佳發出的測試報告,支付共50.4萬港元。有關測試實際由另一間實驗室進行,價格總額被誇大了約26.6萬港元。

案情透露,蕭敬林從未向華遠披露自己在科建及捷佳的權益。

朱敬修和鄺國安又一同串謀及與該華遠會計經理和朱敬修當時的妻子串謀捏改多張付款憑單及薪金收據,令華遠向該妻子支付4.2萬港元,作為她宣稱擔任華遠兼職接待員的工資。

朱敬修又與該華遠會計經理捏改十張付款憑單,宣稱是他們為華遠業務所招致的款待開支共逾6.6萬港元。事實上,該等開支是由他們的個人消費所招致。

SEG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姚本成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劉顯傑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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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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