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教大客席講師管武罪成判囚提上訴 官擇日頒書面判詞

政事

教大客席講師管武罪成判囚提上訴 官擇日頒書面判詞
政事

政事

教大客席講師管武罪成判囚提上訴 官擇日頒書面判詞

2021年01月07日 17:35 最後更新:17:36

法官指涉案武器「相當驚人」。

教大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客席講師參加去年「元旦大遊行」期間,被警方截查在身上搜出自製弩及尖木棒,在家亦被搜出兩把自製弩、膠箭、木箭等物品。鄭紀航裁判官裁定他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名成立,判其監禁一年。

前年有傳媒拍攝到理大平台黑衣人手持弓箭。資料圖片

前年有傳媒拍攝到理大平台黑衣人手持弓箭。資料圖片

他不服定罪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張慧玲法官指涉案武器「相當驚人」,「咁尖啲箭,射出嚟唔少嘢喎」,但張官需時考慮雙方陳詞,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岑嘉林。資料圖片

岑嘉林。資料圖片

申請人岑嘉林被控於2020年1月1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胡忠大廈外管有1把自製弩、20枝尖木棒;以及在黃大仙一住宅單位內,管有2把自製弩及5支箭。

代表岑的關文渭大律師指,鄭紀航裁判官在審訊時不適當地使用司法認知,而警方在去年1月2日到岑家搜出弩箭,但鄭官卻錯誤依賴1月1日的示威情況,以及岑的黑色衣物與裝備,來推斷如果岑使用弩箭,便會是一個不折不扣、意圖使用武力的暴力示威者。關指出鄭官作出非常危險的推論,而且在裁決時才指會使用司法認知,剝奪辯方律師就此傳召證人抗辯的機會。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