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已獲准保釋
53名組織和參加去年民主派35+初選的人士被捕,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部分人於晚上陸續獲准保釋,包括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及譚文豪。
晚上9時許,郭家麒獲准保釋,並離開中區警署。他會見記者時感謝關心他與其他被捕者的市民,並指自己最希望看到本港有真正的法治,但指在今日的香港,即使根據《基本法》追求民主自由時,仍會受到指控。
譚文豪FB圖片
他續指,這個地方及制度令人陌生及恐懼,但寄語港人即使遇到艱難的日子及打壓,仍需記起初衷,並指在追求民主、自由及法治等核心價值時,無法阻擋港人。他亦呼籲,即使遇到多大的困難,港人亦應繼續迎難而上及繼續加油。
林景楠
另一名被捕的公民黨前議員譚文豪,其社交媒體專頁亦在晚上發文指,譚文豪已獲保釋並離開牛頭角警署,多謝市民關心,並指國安處要求他交出旅遊證件,但暫未提出起訴。
郭家麒。
除了郭家麒及譚文豪以外,荃灣區區議員岑敖暉、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等人亦已先後獲准保釋。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