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認為,表面上有足夠證據作逮捕。
警方拘捕55名組織和參加去年民主派初選人士,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表面上有足夠證據作逮捕,警方會繼續調查看有否足夠證據提出起訴。
警方昨天大舉拘捕53名涉及去年民主派初選的組織者和參與者。資料圖片
譚惠珠早上在電台節目中指出,香港國安法於生效後,有關人士繼續展開初選,是有系統、有組織、有策劃去達至「攬炒十步曲」,而透過當選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行政長官下台,旨在嚴重干擾及癱瘓政府運作,這表面上已有足夠證據作逮捕。
譚惠珠(小圖)指原本港區國安法於7月1日通過後停止初選計畫便沒事。資料圖片
她指出,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並不違法,但未當選便表明目的是製造憲制危機,逼特首下台令政府停擺便是非法。她以駕車本身不違法,但蓄意撞人便是非法,及買天拿水或樽並不犯法,但用兩者製成汽油彈便是非法作例說明。
譚惠珠又指,原本香港國安法於7月1日通過後停止初選計畫便沒事,但繼續舉行並公開簽訂聲明,已表現出犯罪意圖。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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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