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前年10月13日全港多區有示威活動,期間18歲學生於荃灣廣場外疑被搜出2樽易燃液體及噴漆等物,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前年10月13日全港多區有示威活動。Eyepress圖片
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
前年10月13日全港多區有示威活動。Eyepress圖片
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1次。
前年10月13日全港多區有示威活動。Eyepress圖片
被告何駿賢被控於前年10月13日在荃灣廣場外,管有1膠樽內含高度易燃有機溶劑144毫升六氫化苯及六氫化甲苯和108毫升異丙醇及0.02克不知名類二氧化矽固體、1玻璃樽內含高度易燃有機溶劑 130毫升六氫化苯及六氫化甲苯和7毫升異丙醇及0.61克澱粉固體,以及1樽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上述物品摧毀他人財產。
當日示威者堵路防暴警及「速龍小隊」到場驅散。資料圖片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