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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孟加拉籍男非法勞工 判囚22個半月

社會事

28歲孟加拉籍男非法勞工 判囚22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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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孟加拉籍男非法勞工 判囚22個半月

2021年01月19日 16:37 最後更新:16:38

男子被捕時,正從事倉務工作。

一名持「行街紙」的孟加拉籍非法勞工昨日(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被捕的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資料圖片

被捕的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資料圖片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去年9月16日連同警務處及勞工處進行的「權能者行動」中,在荃灣一個貨倉內拘捕一名28歲孟加拉籍男子。被捕時,他正在從事倉務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他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經審訊後,他被判監禁22個半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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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拘捕19名內地女子、1名內地男子、3名非華裔男子及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2歲至51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行駛虛假文書」、「管有虛假文書」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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