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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工場工人雷射筆照警判囚半年 母聞判痛哭:冇人照顧佢

政事

庇護工場工人雷射筆照警判囚半年 母聞判痛哭:冇人照顧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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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工場工人雷射筆照警判囚半年 母聞判痛哭:冇人照顧佢

2021年01月25日 17:04 最後更新:17:32

在場聽眾群情洶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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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庇護工場男包裝工前年8月中在機場用雷射筆照射警長及警員的眼睛,早前被裁定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1項襲警罪成。香淑嫻裁判官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考慮到被告智能較弱後,指被告襲警和管有雷射筆情節嚴重,共判囚6個月以儆效尤。其母聞訊痛哭流涕,休庭後在庭前叫嚎,行為失控,憂言「冇人照顧佢喇」,在場聽眾群情洶湧。

被告區得福。 資料圖片

被告區得福。 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情況毋須住院,但需定期覆診,另外發現被告罹患偏狂型精神分裂,就此被告亦為首次知悉,從未被處方藥物。辯方再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智能較弱,不善控制衝動,容易誤解他人行為評價為攻擊或冒犯,致使用暴力,惟尚可分辨對錯,人際及肢體能力較弱下,可造成物理傷害不大。辯方指被告願意接受專業意見及治療,改善社交,控制衝動和情緒,故重犯機會不高,希望法庭酌情處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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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官判刑時指控罪和情節嚴重,被告案發當日自早上帶備雷射筆至晚上使用,顯示有預謀,更用以照向警員眼睛,人體脆弱部份,事主並未受傷實屬萬幸。香官再指被告於示威現場,襲擊受情緒高漲群眾圍困的警員,可引起更大規模暴力行為,就襲警和管有雷射筆控罪各判囚3和7個月,鑑於被告智能較弱,各減刑1個月,同期執行,共囚6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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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區得福被控於前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外,襲擊警長3712及警員9085,以及在離境大堂外管有1支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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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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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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