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學生參與遊行期間涉嫌高叫口號及揮動「港獨」旗幟。
中文大學內示威者與警方衝突。資料圖片
警方國安處今日就去年11月中大校內遊行再拘一名19歲中大學生。
警方曾到中大搜證。資料圖片
警方指今日於新界區進行反罪惡巡邏時,截獲一名被通緝的19歲本地男子,他涉嫌於去年11月19日參與在香港中文大學內的「未經批准集結」及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被捕。
中文大學畢業生校內遊行(讀者提供圖片)
該名被捕男子為中大哲學系學生,被指遊行期間涉嫌高叫口號及揮動「港獨」旗幟。他目前被扣留在沙田警署,警方國安處已接手調查。中大學生會表示,被捕學生在警署接受調查,有律師陪伴。
警方國安處今日再拘一名中大學生,涉參與去年校內遊行。網圖
警方指,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2021年2月18日,共99人(82男17女),年齡介乎16至79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