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相信涉案金額約為88萬元
警方拘捕9人涉嫌串謀詐騙,他們假冒銀行誘使受害人提供戶口資料,從而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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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以假冒銀行的「釣魚網站」取得受害人的網上銀行資料後,會將戶口內的存款轉賬至其他戶口。警方相信涉案金額約為88萬元。
調查顯示,詐騙集團亦會同時招攬財困或想搵快錢的人士,要求他們提供銀行戶口,聲稱作為投資用途,實際利用這些戶口用作傀儡戶口清洗黑錢。不法份子亦會租用不同的酒店房間,作為流動操作中心,將傀儡戶口用以接收及處理假銀行網站騙案的得益。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經初步調查後,於昨日(7日)在全港多區,包括兩個流動操作中心,拘捕6男3女,年齡介乎17至49歲,涉嫌「串謀詐騙」,並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收據等。案件中其中6名人士角色為提供傀儡戶口的人士,而另外3人則是犯罪集團的骨幹人士,負責操縱騙款的流向及操控傀儡戶口。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是高刑罰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周子健指,警方於2020年錄得超過12,900宗科技罪案,比2019年增加55%,其中網上騙案升幅超過一倍。
網絡釣魚攻擊為最常見的科技罪案犯罪手法,香港於2020年錄得逾3,400宗網絡釣事故,佔整體保安事故一半,比2019年增加35%。在釣魚攻擊中,騙徒一般使用電話短訊假扮購物平台、娛樂平台或金融機構,利用連結誘使受害人登入釣魚網站,要求受害人輸入個人資料。
警方呼籲市民在收到電郵或短訊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時,必須提高警覺,確定電郵或短訊應確定由相關機構發出,有懷疑時亦應向相關機構作出澄清,在未知真假前,不應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警方提醒市民,不應隨便打開來歷不明的電郵附件或打開超連結,不要透過電郵或電話告知他人自己的戶口資料,包括戶口密碼及一次性密碼,並且定期翻查銀行戶口交易記錄。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陳鈺敏指,警方在2月27日至3月3日期間,共接獲15人報案,指他們收到假冒銀行的短訊,以戶口異常等藉口要求他們登入一個假冒銀行的釣魚網站重設網上銀行帳戶,受害人不以為意輸入了自己的登入名稱及密碼,其後發現銀行帳戶有金錢損失,懷疑受騙。
詐騙集團亦會同時招攬財困或想搵快錢的人士,要求他們提供銀行戶口洗黑錢。
騙徒以假冒銀行的「釣魚網站」取得受害人的網上銀行資料後,會將戶口內的存款轉賬至其他戶口。警方相信涉案金額約為88萬元。
不法分子以戶口異常等藉口要求他們登入一個假冒銀行的釣魚網站重設網上銀行帳戶。
調查顯示,詐騙集團亦會同時招攬財困或想搵快錢的人士,要求他們提供銀行戶口,聲稱作為投資用途,實際利用這些戶口用作傀儡戶口清洗黑錢。不法份子亦會租用不同的酒店房間,作為流動操作中心,將傀儡戶口用以接收及處理假銀行網站騙案的得益。
警方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收據。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經初步調查後,於昨日(7日)在全港多區,包括兩個流動操作中心,拘捕6男3女,年齡介乎17至49歲,涉嫌「串謀詐騙」,並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收據等。案件中其中6名人士角色為提供傀儡戶口的人士,而另外3人則是犯罪集團的骨幹人士,負責操縱騙款的流向及操控傀儡戶口。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周子健提醒市民,不應隨便打開來歷不明的電郵附件或打開超連結。
警方重申,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是高刑罰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收據。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周子健指,警方於2020年錄得超過12,900宗科技罪案,比2019年增加55%,其中網上騙案升幅超過一倍。
警方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收據。
網絡釣魚攻擊為最常見的科技罪案犯罪手法,香港於2020年錄得逾3,400宗網絡釣事故,佔整體保安事故一半,比2019年增加35%。在釣魚攻擊中,騙徒一般使用電話短訊假扮購物平台、娛樂平台或金融機構,利用連結誘使受害人登入釣魚網站,要求受害人輸入個人資料。
警方檢獲手提電話、銀行卡及收據。
警方呼籲市民在收到電郵或短訊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時,必須提高警覺,確定電郵或短訊應確定由相關機構發出,有懷疑時亦應向相關機構作出澄清,在未知真假前,不應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警方提醒市民,不應隨便打開來歷不明的電郵附件或打開超連結,不要透過電郵或電話告知他人自己的戶口資料,包括戶口密碼及一次性密碼,並且定期翻查銀行戶口交易記錄。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陳鈺敏(左)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周子健(右)。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