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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示威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鄭錦滿等7人准保釋

政事

涉助示威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鄭錦滿等7人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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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示威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鄭錦滿等7人准保釋

2021年04月19日 18:02 最後更新:18:02

案件押後至4月27日下午於區域法院答辯,各被告獲准以2萬至10萬元保釋。

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與另外5男1女涉嫌前年11月中協助理大被困示威者離開,各人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4月27日下午於區域法院答辯。各被告獲准以2萬至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4至7次,部份須遵守宵禁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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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錦滿。資料圖片

被告鄭錦滿。資料圖片

7名被告依次為27歲男司機葉嘉褀、28歲裝修男工人何志豪、32歲立法會議員男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男行政主任陳啟賢、25歲無業男黃逸滔、30歲舞台燈光男工人馮思睿及31歲廣告女導演林泳汶。7人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而其知道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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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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