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夫婦2016至2018年間長期虐待有兔唇的11歲長女,包括冬天逼她沖凍水涼、通宵單腳罰企、以砧板打頭等,因校方發現夫婦偏心幼女,向長女查問下揭發事件,更發現長女已有尋死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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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父母3年前承認虐兒等共3罪,被判感化令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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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引述感化官進度報告,指涉案母親感化期間表現穩定,與女兒關係良好,亦有反思己過,故採納報告建議,維持原訂感化令至下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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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年35歲男被告和40歲女被告3年前承認虐兒罪,男被告另承認1項故意襲擊兒童罪,承認於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間虐待當時11歲的女童X。
觀塘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階段,會與委員逐項條文商討。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剔除監禁刑罰,孫玉菡回應指理解大家對刑罰有不同看法,指草案最大目的是希望專業人士包括教育界、醫護界、社福界等要舉報嚴重的虐兒個案,提到法例要有一定阻嚇力,才能做到有關目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表示,在審議階段,會盡量聆聽不同意見,力求取得平衡各方的安排。他又表示,力求在今年內完成法案的工作,然後通過法案。
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包括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加入更多委任成員。孫玉菡回應指,會密切留意社會工作註冊局的工作,確保註冊局符合法例規定及社會期望,又指若註冊局在運作上有任何與法例精神不相稱的地方,會作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