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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漢未戴好口罩罪成判罰$4500 官指警員證供清晰不信遭誣衊

政事

殘疾漢未戴好口罩罪成判罰$4500 官指警員證供清晰不信遭誣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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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漢未戴好口罩罪成判罰$4500 官指警員證供清晰不信遭誣衊

2021年05月05日 17:07 最後更新:17:08

裁判官杜浩成認為警員在場高度警戒,不可能無故因為遭人謾罵而誣衊被告。

去年8月中將軍澳科大生周梓樂悼念活動期間,有殘疾街坊經過現場時遭警員截停並票控在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被告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傳票控罪受審,裁判官杜浩成最終認為警員在場高度警戒,不可能無故因為遭人謾罵而誣衊被告,裁定被告罪成,判處罰款4500元。因應被告現時生活依靠每月2000多元的傷殘津貼,故杜官批准其攤分9期,每期繳付罰款500元。

觀塘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觀塘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指警員證供直接清晰,沒有造作誇大,被告雖然堅稱案發前有戴口罩,但亦同意曾有警員向其示意戴好口罩,呈堂片段中未見案發前情況,只可見被告遇查時口罩只戴到人中位置,未有遮蓋鼻孔,在警員指示下,被告方伸手將口罩拉高至鼻樑,片段支持警員說法可信可靠。杜官又指被告供詞有違常理,若如其所言一直有戴口罩,又何需理會警員指示,故拒絕接納其證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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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漢未戴好口罩罪成判罰$4500 官指警員證供清晰不信遭誣衊

殘疾漢未戴好口罩罪成判罰$4500 官指警員證供清晰不信遭誣衊

杜官續指案發時有媒體在場,警員又或需處理潛在社會事件,如果被告當時只是推單車經過現場,沒有造成任何阻塞滋擾,實在難以想像警員會因為無緣無故遭人謾罵而將被告推向牆邊,繼而捏造事實,誣衊其未有戴好口罩,惹來媒體關注,遂裁定被告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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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韓志昌被票控於去年8月8日晚上7時25分在將軍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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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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