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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4月份56宗檢控被定罪 最重罰款2萬

社會事

環保署4月份56宗檢控被定罪 最重罰款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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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4月份56宗檢控被定罪 最重罰款2萬

2021年05月13日 16:39 最後更新:16:39

環保署公布,4月份共有56宗觸犯該署執行的管制條例的案件,在法庭被定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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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5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7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26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個案有兩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有14宗,另有2宗個案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至於月內罰款最重的案件,是一間公司因水質管制區排放廢物或污染物,被罰款2萬元。

環保署在4月份有56宗檢控獲法庭定罪。資料圖片

環保署在4月份有56宗檢控獲法庭定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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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2024年04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04月26日 00:19

環保署表示,一些以零售為主的業務場所,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會銷售已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有關貨品放置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並便利顧客帶離場所,有關業務模式視作外賣,因此可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

綠色餐具

綠色餐具

商場或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食店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業務模式基本上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美食廣場內的食店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但如果顧客是購買食品作外賣,則不會被視為提供堂食服務,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美食廣場如提供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放置在貨架上,或是透過自動售賣機供顧客選購,同樣視作外賣,亦可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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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出,如果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情況與美食廣場的經營模式相似,亦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並強調顧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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