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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10.1集結案量刑起點較高 陳文敏:法官將暴力歸究被告不公

政事

指10.1集結案量刑起點較高 陳文敏:法官將暴力歸究被告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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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10.1集結案量刑起點較高 陳文敏:法官將暴力歸究被告不公

2021年05月31日 13:32 最後更新:13:40

陳文敏關注判決是否脫離社會人士的標準及期許。

壹傳媒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及梁國雄等10名泛民主派人士前年國慶日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10人分別被判囚14至18個月,單仲偕及蔡耀昌則准緩刑2年。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法官將當日所有暴力行為歸究於被告身上的做法並不公平。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李卓人。資料圖片

李卓人。資料圖片

陳文敏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若將遊行集會期間或結束後,發生其他暴力行為的責任全部歸於被告身上,而未有考慮是否由其他人發動暴力行為,對被告不太公平,並指案件的量刑起點高於以往的同類案件。他關注,判決是否脫離社會人士的標準及期許,以及會否令到市民對法院失去信心。他又指,法官在判決時,應平衡各項因素。

陳文敏指,法官在判決時,應平衡各項因素。資料圖片

陳文敏指,法官在判決時,應平衡各項因素。資料圖片

何俊仁 資料圖片

何俊仁 資料圖片

對於法官當日指,被告認為呼籲群眾參與「和理非」遊行,則可和平遊行是「天真及不切實際」的說法,他則認為未有考慮被告的個人意圖。

另外,對於負責主審案件的法官在判決後接獲恐嚇電話,他則強調,相關行為應予以譴責,並指即使對判決感到不滿,亦不應威嚇法官,並批評有關行為違反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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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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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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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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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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