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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成磨心 梁定邦:只站法理一方

社會事

反修例風波成磨心 梁定邦:只站法理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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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成磨心 梁定邦:只站法理一方

2021年06月21日 08:08 最後更新:09:02

近年不少聲音批評監警會是「無牙老虎」,梁定邦認為不少人不了解監警會的職能。

七十四歲的梁定邦,上月底以健康原因,不再續任監警會主席一職。回顧任期內經歷反修例事件,他認為最大的困難,在於當時對警方的指控排山倒海,他需要時間掌握事實,但公眾卻要求他立即表態,「我不會站在任何一邊,只站在法律及事實的一邊。」對於社會上有人以七十年代警廉衝突,類比反修例時期的警察執法行為,曾任廉署助理署長的梁定邦,以歷史見證人的身分,斷言兩者並無相似之處,「警隊在修例事件上無散晒,整體上仍維持到紀律。」 

梁定邦。資料圖片

梁定邦。資料圖片

一八年六月擔任監警會主席的梁定邦憶述,縱然一四年佔領運動及一六年旺角事件的投訴案件,在當時仍未完全處理,惟同期的調查指出,市民對警隊的信心有七十多分。不過,在反修例事件初期,警民關係一度跌落谷底,「當時社交媒體很多警隊的負面消息,有些未必是真實,亦有人認為警察阻礙香港人爭取更多自由,警察在區議會內亦成為不受歡迎人物。」不過,自從警方推出一系列宣傳工作,加上法官就不少反修例案件作出判決時,明言暴力行為不當,並增加違法者判刑後,他認為情況開始好轉,「目前的改善情況可以說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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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聲音批評監警會是「無牙老虎」,梁定邦認為,不少人不了解監警會的職能,「我們不是監管警察的工作,是監察警隊的調查投訴機制。」根據目前法例,只有特首才有能力向警務處處長作出指示。即使是大部分國家,其做法都是由警方處理投訴,再另設機構監督,做法與本港類似,除了英國及澳洲新南威爾斯州,「他們的部門可以接手調查工作,但英國實行的成績似乎不太彪炳,因為人手不足,部分大案查了超過十年都不成功。」

一旦監警會取得調查權,梁定邦指出,其性質將會與廉政公署相似。六十年代加入政府的他,一九七六年加入成立只有兩年的廉政公署,見證警廉衝突及港督特赦,他認為當年警隊內部貪污問題猖獗,涉及人數眾多,難以交由警方自行調查,「我記得七七年港督麥理浩在港督府討論特赦,我和姬達(首任廉政專員)都在場,麥理浩問Roy(時任副警務處處長韓義理):『你管得住你下面的人嗎?』Roy的回答是:『不可以。』」

反觀警方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投訴近二千宗,梁定邦認為,牽涉的案件與當年相比明顯較少,「今日未去到當年的程度,所以未必值得用同樣的方法。」

另一個原因,是當年警隊及政府內部仍未有穩固的問責制度,「在七七年特赦後,我加入了廉署反貪部,目的就是要制定問責制度。」梁定邦當時與警方一同制定服務標準及制度,管理層須履行大量的守則,確保他們守法,「警隊在修例事件上無散晒,整體上仍維持到紀律,至於個別情況仍在調查中,但他們是有嚴謹的問責制度,當然制度不是完美,沒有東西是完美,永遠都有改進空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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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監警會在修例事件中,最大的公關災難,莫過於五位獲委聘的國際專家小組成員,在短時間內辭職。梁定邦坦言,五人都是由他邀請加入,「當時我只想他們給予意見,因為我們無調查權,只可以審視事實,但其中一位來到香港見面後,就表示如果無調查權就無興趣參與,我於是建議待找到更多事實後,再請他回來幫忙,後來他公開的言論愈來愈多,變得很政治性,就再無聯絡。」

他苦笑說,過去三年的最大挑戰,是發生很多他難以控制的事,「外面的宣傳是排山倒海,例如批評警察八三一打死人、七二一不見人,很多事當時未知真假。我很清楚我當下要做甚麼,就是找出事實,這個工作需要時間,但周圍的人已經要我表態,批評我不表態就不是『監警』,而是『幫警』,但我不會站在任何一邊,只站在法律及事實的一邊。」

監警會調查報告最終在去年五月公布,當中的五十二項建議仍在悉數處理中,梁定邦表示,特首原本有意要求他續任一年,但他最終拒絕,「如果我身體好是可以多做一年,但我太太很不想我做,我們結婚差不多五十年,她有如此強烈的意願,我不應該如此對待她。」

梁定邦坦言,五位海外專家短時間內辭職無疑是「公關災難」。

梁定邦坦言,五位海外專家短時間內辭職無疑是「公關災難」。

梁定邦在一七年患上淋巴癌,花了一年多時間接受化療,「我一六年的工作很辛苦,飛行里數可以環繞地球三個圈,可能是這樣搞出個病來。」他的抗癌治療,直至一八年二月結束,特首林鄭月娥找他擔任監警會主席,是兩個月後,「我覺得做公職是每個市民的義務,需要認真考慮,但要量力而為。」

他笑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向他介紹監警會工作時,聲稱「無咩野做,只是一年開四次會」,結果他在反修例事件高峰期,一周最少回監警會辦公室三次,像全職一樣,令他在律師樓的工作堆積如山,最近他正忙於執手尾,「我估計要到年尾才會做完一直被逼拖延的工作。」

對於剛接手監警會主席的王沛詩,梁定邦的寄語只有五個字——按法律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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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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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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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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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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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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