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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計劃擬設18個月準備期 免費提供專用膠袋

社會事

垃圾徵費計劃擬設18個月準備期 免費提供專用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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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計劃擬設18個月準備期 免費提供專用膠袋

2021年06月25日 23:11 最後更新:23:21

免費向市民提供專用膠袋,以及協助商界處理廚餘問題,實際落實時間亦不設硬指標。

都市固體廢物徵費修訂條例草案討論多年,政府在聽取意見後,今日在立法會提出修改建議,包括初期設立18個月準備期,免費向市民提供專用膠袋,以及協助商界處理廚餘問題,實際落實時間亦不設硬指標。法案委員主席易志明表示,政府的目標是在本屆立法年度通過條例草案。有環保團體質疑設18個月過渡期的意義,促請有關部門盡早公布細節。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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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在立法會《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表示,政府同意在立法會通過垃圾徵費相關條例後,設立18個月準備期,日後再決定生效日期。當局又表示,政府初期會為市民提供免費垃圾膠袋;政府初期亦會為商界收集已妥善分類的廚餘,並運往廚餘回收設施,業界毋須支付費用。至於正式落實收費的日期,當局會諮詢立法會意見後,再提交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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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上多名議員均表示不反對,或原則上同意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但關注派發免費膠袋的時限、可行性、法例生效時間等問題。民建聯議員鄭泳舜關注相關條例正式落實時間,會以甚麼指標擬定,建議當局為市民提供免費膠袋的時間更長,認為市民的生活習慣非數天便可改變。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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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指出,除了經濟因素會影響落實時間,當局亦要考慮社會準備情況,食肆外的清潔工及物業管理亦需作準備,落實時間將不設硬指標。他又透露免費膠袋的派發安排涉複雜程序,目前仍在研究未有詳情。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直言,垃圾徵費問題已討論15年,相信大部分市民早已預備就緒。但她質疑當局提出18個月過渡期的作用,擔憂草案或在過渡期後再度「失蹤」,促請有關部門盡早公布細節。

有環保團體質政府就垃圾徵費計劃設18個月過渡期,促請有關部門盡早公布細節。資料圖片

有環保團體質政府就垃圾徵費計劃設18個月過渡期,促請有關部門盡早公布細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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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超市預先包裝可即時食用食物視作外賣 可用膠杯及膠食物盒

2024年04月25日 21:55 最後更新:04月26日 00:19

環保署表示,一些以零售為主的業務場所,例如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會銷售已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有關貨品放置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並便利顧客帶離場所,有關業務模式視作外賣,因此可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

綠色餐具

綠色餐具

商場或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食店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業務模式基本上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美食廣場內的食店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但如果顧客是購買食品作外賣,則不會被視為提供堂食服務,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美食廣場如提供預先包裝可供即時食用的食物例如盒裝壽司、三文治,放置在貨架上,或是透過自動售賣機供顧客選購,同樣視作外賣,亦可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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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出,如果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情況與美食廣場的經營模式相似,亦與一般餐廳無異,因此須遵守就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並強調顧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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