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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攜電動單車入港鐵車廂捱轟 網民:佢可以入好多條罪

社會事

港男攜電動單車入港鐵車廂捱轟  網民:佢可以入好多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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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攜電動單車入港鐵車廂捱轟 網民:佢可以入好多條罪

2021年07月07日 13:13 最後更新:15:07

港鐵對於乘客攜帶的行李有嚴格規定。有網民於社交網發文指,目睹一名男子攜帶一輛電動單車進入港鐵車廂中,該男子坐在單車上,並用另一邊手緊握扶手。照片引起網民熱論,紛紛斥該男子行為自私,更有人指其駕駛電動單車已屬違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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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民於facebook群組「馬路的事討論區」分享一張照片,指目睹一名男子攜一輛電動單車進入港鐵車廂,大模斯樣坐在單車上,一手握著單車手柄,另一手緊握車廂扶手,使自己保持平衡。

港男攜電動單車入港鐵車廂捱批。馬路的事討論區FB圖片

港男攜電動單車入港鐵車廂捱批。馬路的事討論區FB圖片

照片引起網民熱論,不少網民批評涉事男子行為自私,亦有人擔心電動單車疑存有危險性,擔心電池爆炸,「車廂入面爆炸就死」,更有網民指駕駛電動單車已違法,「佢可以入好多條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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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所有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皆屬電單車,不論大小及所用燃料類別,都必須按規定登記及領牌才可於道路上行駛。而根據運輸署,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如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或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根據法例,初犯者可被判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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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馬路的事討論區

內地男在尖沙咀擺地攤賣「水晶手鏈」,聲稱一小時賺了3000港元,成本只需XX人仔,更揚言要賺取100萬。

(抖音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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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博主於內地以低價購入「水晶手鏈」來港擺攤

該內地男為抖音博主,一直以挑戰平價環遊世界為主題,表示要周遊列國「賺100萬」,此次抵港後便開始實踐這一目標。他在抖音短片中透露,看中了香港人對珠寶的喜愛「周大福周生生這些珠寶品牌都是香港的」。於是在內地批發市場以低價30元人民幣買入一批水晶手鏈,準備來港擺攤。

(抖音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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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於「香港最貴的商圈」擺攤

男博主首先在銅鑼灣街邊執了一塊紙皮,再寫上「天然水晶,原價$1999,現在$99」更中英對照。然後他又到尖沙咀廣東道這個「香港最貴的商圈」,選擇於Dior 、LV及 Chanel 等名店中間就地擺攤。男博主將水晶手鏈擺放在行李箱內,再放上DIY紙皮宣傳版,製作「簡陋的臨時售賣機」就正式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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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一小時賺取$3000

博主沒有在兜售,他讓客人自由挑選款式,並自助式入錢到膠筒中。一開始很多外國人被吸引前來購買「這玩意特別吸引外國人」,後面也來了不少女性顧客。在短短一小時內,攤當就賣出了29條手鏈,總共賺取近$3000的收入,而博主更用賣剩的一條換取了一頓免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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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半信半疑有人指違法

影片吸引了逾二萬讚好,萬人轉載,有網民表示「遊客賺遊客錢」、「帶著這麼多水晶你是怎麼過邊檢的?」、「為什麼我有點不信?」、「香港街邊就賣15-20」、「哈哈哈哈哈,只要自己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真把老子們當傻子」;有人則表示這屬違法行為「違法行為,食環署看到絕對要抓的,你這屬於上傳犯罪證據,甚至有機會坐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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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博主或已違反本地法律

據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除非領有合法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被罰款 5,000元及監禁 1個月,再犯最高可被判罰款 10,000元及監禁 6個月。

帖文來源: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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