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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等罪提堂 控方申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政事

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等罪提堂 控方申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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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等罪提堂 控方申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2021年07月20日 16:53 最後更新:17:04

尹沒有申請保釋需繼續還押,女助手則續准擔保侯訊。

D100網台主持尹耀昇「傑斯」涉在2020年2月提出「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眾籌計劃。尹被控一項「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及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作交替控罪;他另被控5項洗黑錢罪,共涉約1103萬,其女助手同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辯方表示需時索取指示。法官胡雅文下令辯方如欲就該申請作出反對,需於14日內提出,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尹沒有申請保釋需繼續還押,女助手則續准擔保侯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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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本案涉及《國安法》,申請將案件交予《國安法》區域法院的指定法官處理,但代表尹的吳宗鑾大律師指就該申請保留反對權利,而代表女助手利寶麗的石書銘大律師則指昨天才得悉有關申請,需要時間閱讀多達16箱文件資料及索取指示,提議於14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及控方,獲胡雅文法官接納。辯方另透露,兩被告正等候申請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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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指,52歲尹耀昇於去年2月至11月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網上節目,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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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尹耀昇分別於去年8月8日、8月15日、9月5日及10月1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一個網上節目。

51歲女助手利寶麗被控兩項洗黑錢罪,她報稱保險從業員,她及尹同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至11月期間,在利及尹的銀行帳戶中,兩筆分別約572萬及256萬,從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另外3項洗黑錢罪指尹耀昇在去年2月至11月期間,在其帳戶涉及3筆分別為204萬、27萬5千及美金5萬6千元的款項,從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被告「傑斯」尹耀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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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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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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