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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司機代付貨款後失聯絡 29歲男子涉9案被捕

社會事

要求司機代付貨款後失聯絡 29歲男子涉9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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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司機代付貨款後失聯絡 29歲男子涉9案被捕

2021年07月23日 17:09 最後更新:17:19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於6月下旬至本月下旬期間接獲10名貨車司機報案,指有人於電召平台下單,要求司機運送貨物,並藉詞要求司機先代為付貨款,司機其後與下單者失去聯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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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經調查後,於本月12日在觀塘區拘捕一名29歲姓楊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9宗同類案件有關,涉案總金額約為8000元。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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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司機送貨時如遇上可疑情況,應及早向警方報案。警方重申,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物,即屬違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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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調查。資料圖片

案件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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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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