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日(1日)發放電子消費券,平台之一的支付寶香港表示,消費券發出首日,平台交易數目是今年以來日均交易數目的2.2倍,而單筆消費金額平均較前7個月升逾6成。
支付寶港澳台總經理李詠詩表示,消費券首日交易表現超預期,反映在政府消費券的驅動和合作商戶的支持下,市民購買力明顯上升,相信能發揮槓桿效應,為商戶生意帶來可觀增長。
社會事
政府周日(1日)發放電子消費券,平台之一的支付寶香港表示,消費券發出首日,平台交易數目是今年以來日均交易數目的2.2倍,而單筆消費金額平均較前7個月升逾6成。
支付寶港澳台總經理李詠詩表示,消費券首日交易表現超預期,反映在政府消費券的驅動和合作商戶的支持下,市民購買力明顯上升,相信能發揮槓桿效應,為商戶生意帶來可觀增長。
政府在23年7月發放的消費券,非八達通領取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政府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或1,000元),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八達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接收消費券,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消費券適用於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作消費。繳交政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P2P支付則不商用。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則沒有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