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提醒兩期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果他們因「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達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須於本月31日或之前達到有關要求,才能在8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八達通公司會在21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積消費額要求的登記人發出短訊提醒,短訊會以電話號碼 9665 7134發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如有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需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並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相關累積總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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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通過以不同方式查詢其消費券「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包括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 2969 5588、八達通網站、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及使用港鐵站的八達通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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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如果市民在7月31日後才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他們領取第二期券額的日期,將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翌月16日;而市民最遲須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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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23年7月發放的消費券,非八達通領取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沒有使用期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政府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或1,000元),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八達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接收消費券,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以非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消費券適用於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作消費。繳交政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P2P支付則不商用。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則沒有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