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聖誕節大批示威者在九龍灣德福廣場聚集遊行唱歌叫口號,其中4男3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莫子聰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指自己曾仔細觀察大量案發1小時前的德福廣場閉路電視片段,自行比對各被告容貌衣著後,辨認出眾被告當晚與遊行隊伍一同行動。
梁茵琳(左)和林依汶(右)。 資料圖片
莫官又指遊行人士部份叫的口號「唔可能係任何意見」,屬侮辱詛咒警員及其家人,誣衊詆毀元氣壽司及美心食肆,元氣壽司關閘足證遊行人士叫喊口號令人合理地害怕會破壞社會安寧,更痛斥「黑警死全家」等詛咒惡毒,遂裁定所有被告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符致安(左)和廖林鈞(右)。 資料圖片
7名被告依次為28歲送貨員符致安、23歲無業廖林鈞、18歲學生梁茵琳、18歲學生林依汶、17歲學生陳楚嵐、17歲學生李銘軒及23歲倉務員劉家浩,同被控於前年12月25日在牛頭角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及德福廣場平台參與非法集結。
陳楚嵐
2項控罪交替控罪各為眾被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劉家浩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