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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大學生被捕 涉違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

政事

4港大學生被捕 涉違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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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大學生被捕 涉違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

2021年08月18日 12:17 最後更新:14:46

今早警國安處在多區進行拘捕行動,行動中,拘捕4名港大學生。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今早警國安處在多區進行拘捕行動,行動中共拘捕4名港大學生,包括香港大學學生會幹事、評議會會員,年齡由18至20歲,他們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李桂華說,案件涉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曾經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殺身亡的七一刺警案疑犯,又指4名被捕人士均有與會,並有發言及擔任職務,警方將要求曾參與當日評議會會議人士協助調查,至於是否須要搜屋等,有待警方調查決定。

一名港大男生(左一)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國安處將其拘捕。

一名港大男生(左一)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國安處將其拘捕。

李桂華表示,警方早前持手令進入港大學生會辦事處搜證,包括查看cctv,警方確認,案件涉及一個動議,即哀悼七一刺警案自殺兇徒,有學生在會議上默哀。李桂華說,當日學生會評議會的會議有網上直播,有人可看到會議過程,會議並通過一項議案,之後再透過兩個學生會屬下的社交平台對外發放,內容談及恐怖主義、讚揚和辯解等,已有齊案件所需要元素,並構成罪行。李桂華形容有關動議令人咋舌,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及無差別襲擊,鼓勵做自殺行為,同社會道德標準全不相乎,有關組織在通過動議後,亦急不及待向公眾發放。

一名港大男生(左一)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國安處將其拘捕。

一名港大男生(左一)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國安處將其拘捕。

李桂華說,如果有警員被人隨意用刀襲擊,很多外國例子都是以反恐條例處理,而七一刺警案之後,亦有不同官員表示事件可能是恐襲,市民應有意識,有關事件可能是恐襲。被捕人士在會議中講出對事件及政治的看法及要求,有觸及恐怖主義的元素,強調警方有足夠證據作出拘捕。

涉案男生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

涉案男生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

李桂華又指,被捕4人曾在會上發言,至於與會其餘人士,有約30人投票贊成通過議案,亦有人投棄權票等,警方將接見這些與會者,了解他們在會議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等,並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令學生回復正常生活。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

被問社會是否不能再談論這宗案件,李桂華說並非不可談論,但若在過程中藉機宣揚恐怖主義,包括讚揚疑兇、形容對方是勇士、有勇氣、為社會做了些事情等,便很可能違法。

至於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事後撤回動議,被問到警方行動是否代表不會給予年輕人改過的機會,李桂華說,執法者選擇不多,有人犯法便要處理,如果見到犯法不執法便是瀆職,案件日後如何處理,由法庭決定。

消息指,被捕人士包括前學生會會長郭永皓、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和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於上月7日的會議上,以30票贊成、2票棄權、0票反對通過深切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的動議,引發軒然大波。學生會事後公開道歉並撤回議案,幹事會及部分評議會成員請辭,港大之後宣布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亦要求學生會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港大校務委員會其後決定,所有參與當日會議的學生,均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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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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