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警方今早曾前往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住處,惟未找到他。
警方國安處今日拘捕4名港大學生,指他們上月動議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議案,涉違反《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
據悉,警方今早曾前往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住處,惟未找到他。至今早11時許,林丞亨由律師陪同到北角警署自首,而國安署警務署探員在警署內守候並將其拘捕。
警方檢獲證物。
至下午1時30分探員押解林丞亨今早到建華街14-16跑一單位搜查,至下午2時05分,眾人離開,警員帶走小量物品。
警方拘捕其中一名港大學生杜林丞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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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警方早上先拘捕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他們分別被押送至長沙灣、黃大仙及將軍澳警署。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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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