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向支聯會常委等約十人發信,要求他們在14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支聯會資產、收入來源及開支等資料,據了解,警國安處懷疑支聯會涉嫌與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聯繫及當「外國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相信警方並非懷疑支聯會違法。
支聯會。文匯報圖片
湯家驊在電台節目指,若警方有懷疑,會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亦有責任提醒相關人士有權保持緘默,因此,他認為,警方目前只是要求支聯會協助調查,形容毋須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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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指,法律不同範疇都有授權執法人員索取資料,被要求提供資料的人士亦未必一定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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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說,協助警方調查案件是基本公民責任,即使有人為外國政治組織或勢力做事,也不一定違反《港區國安法》。對於相關人士是否一定要交資料,湯家驊解釋指,如果相關實施細則賦權保安局局長發出信件,有關人士除非透過司法覆核證明局長行使權力是錯誤,否則必須提供資料。
湯家驊認為,警方目前只是要求支聯會協助調查。 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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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