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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學徒認前年中環非法集結 官押後判刑索戒毒所報告

社會事

紋身學徒認前年中環非法集結 官押後判刑索戒毒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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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學徒認前年中環非法集結 官押後判刑索戒毒所報告

2021年09月03日 17:40 最後更新:17:52

20歲紋身學徒前年11月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被警方腰斬後逗留於現場,並以膠圍欄堵路,他早前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原定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報告顯示被告曾有毒癮,裁判官鄧少雄同意先索取其戒毒所報告並押後判刑至9月24日。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鄧官早前於被告認罪後下令索取其教導所、勞教中心等報告。辯方今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自19年8月開始每週2至3次吸食大麻,亦確認他於本案期間曾吸食1次大麻,惟他醉心於紋身後已遠離毒品,建議判處短期監禁。

被告馬斯諾。 資料圖片

被告馬斯諾。 資料圖片

鄧官指其不適合判入該3個中心是因為他有毒癮記錄,故會將案件押後並索取其戒毒所報告。

東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20歲紋身學徒馬斯諾於前年11月2日,在香港中環龍和道近愛丁堡廣場,與其他不明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即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同案的27歲保險從業員郭映聰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處8星期監禁。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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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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