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元朗721事件一周年 18歲女生阻差辦公判80小時社服令

政事

元朗721事件一周年  18歲女生阻差辦公判80小時社服令
政事

政事

元朗721事件一周年 18歲女生阻差辦公判80小時社服令

2021年09月16日 11:50 最後更新:12:00

施官考慮到被告背景正面,有良好家庭背景,讀書成績也不差,因案件留有案底實屬可惜。

18歲女學生去年元朗721事件一周年活動期間,拒絕配合警員搜身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施祖堯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輕微的情況可判較輕微的刑罰」,認為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教導所或勞教中心等拘留式刑罰會「長咗少少」,最終採取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施官考慮到18歲女被告馮仟惠當時並非完全拒絕搜身,只是搜身期間沒有遵從警務人員指示放下右手,而她案發時沒有展示身分證亦有違例嫌疑。施官考慮到被告背景正面,有良好家庭背景,讀書成績也不差,因案件留有案底實屬可惜,希望她因此案獲得一次教訓。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律師文浩正指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感化官指被告明白警務人員當時只是執行職務,明白自己不應如此頑固。文又指被告不是社運人士,案發時只是關注事件,她因從未面對過被眾多警員截查的情況,故不懂如何面對,屬於不成熟的表現。被告有良好背景又年輕,故望法官判刑時考慮被告更生。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馮仟惠被控於2020年7月21日在元朗舊墟路近燈柱AD5167,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26207方子欣。案情指,被告被警員截停搜身時,被告在警員4次出言指示下堅持舉起右手手機拍攝而被捕。施官裁決時指被告應該配合警員指示放下手以順利搜身,否則便增加警員執勤困難,構成阻撓。

被告馮仟惠。

被告馮仟惠。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