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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公司董事及兼職員工涉詐騙貸款630萬被廉署起訴

社會事

貿易公司董事及兼職員工涉詐騙貸款630萬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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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公司董事及兼職員工涉詐騙貸款630萬被廉署起訴

2021年11月23日 15:20 最後更新:15:27

廉政公署昨日(22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時任董事及時任兼職員工,控告她們涉嫌在申請多筆貸款時,偽稱該兼職員工的聘任及月薪,詐騙一間銀行及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貸款共逾630萬元。兩名被告獲准保釋,明日(24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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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兩名被告共6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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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美丹,54歲,文新信陽毛尖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文新,已結業,又名文新信陽毛尖投資香港及文新信陽毛尖投資有限公司)前兼職員工;及凌菀鎂(前稱凌春梅),59歲,文新董事兼股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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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美丹另被控4項詐騙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凌菀鎂則另被控一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凌菀鎂案發時是文新董事兼股東,賴美丹是文新兼職員工。

廉署起訴2人涉嫌詐騙貸款630萬元。

廉署起訴2人涉嫌詐騙貸款630萬元。

本案涉嫌罪行於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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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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