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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名校美籍男生涉迫13歲女同學性交被控4罪罪脫 官指事主供詞不可靠

社會事

17歲名校美籍男生涉迫13歲女同學性交被控4罪罪脫 官指事主供詞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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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名校美籍男生涉迫13歲女同學性交被控4罪罪脫 官指事主供詞不可靠

2021年12月10日 18:01 最後更新:19:08

就讀名校的美籍男學生涉嫌在前年迫使當時僅13歲的同班女同學與自己性交及為其手淫,被控威脅促致非法性行為、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等共4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並獲批訟費。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指,事主X在盤問下承認自己與曾被性侵的友人商討如何應對辯方律師團隊的提問,認為她的證供或許在誘導下不知不覺地受影響,故不接納她的供詞為可靠的。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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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官指,被告在數次事發後沒有立即揭發事件,反而與被告獨處。亦指出她聲稱患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但卻在社交平台上發佈與一群同學出席游船派對的動態,更在派對上身穿比堅尼,大合照時又站在被告身旁。另外,她亦於開審前數日出席萬聖節派對。梁官因而認為,事主的生活沒有受到影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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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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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17歲的男被告Barney Liam Kealy被控於2019年4月至5月期間某天,在港島某個會所的2樓男淋浴間,向當時13歲的女事主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於同年4月至5月的另外2天,兩度在港島另一會所與未成年的X非法性交。他另被控於同年6月某天,在赤柱大街某樓宇天台,以威脅手段,即聲稱不會離開上址,促使X作非法的性行為。

被告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並獲批訟費。 資料圖片

被告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並獲批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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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未成年繼女性交 五旬漢判囚2年9個月

2024年02月09日 12:19 最後更新:12:40

一名53歲男子以零用錢利誘未成年繼女發生性行為,被裁定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判監2年9個月。

被告趁繼女索取零用錢時利誘對方發生性行為,被控強姦等5項罪名,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一項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其餘強姦罪名不成立。被告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2年9個月。

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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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表示,女事主案發時約為14至15歲,53歲被告與繼女年齡相差36歲,斥責被告利用繼父身分,掌握繼女財政,利用金錢利誘繼女性交,嚴重破壞誠信,顛覆倫理,但法庭質疑女事主證供可信性,是否因本案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亦成疑問,母親供稱被告經常大聲責罵女事主,或因此捏造事件報復。

法官指出,女事主向心理醫生交代的說法與庭上供詞有分歧,女事主一直在網上陪客人打遊戲機,考慮發放裸照,女事主又曾經叫被告洗手洗下體及主動關燈等,或影響被告犯案,但法庭尊重陪審團裁決,因此判處被告監禁。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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